信息來源:福建日報2017年4月26日第五版 發布時間:2017-05-03 08:37:59 作者:林智嵐
城市供水立法,如何確保飲水安全
□本報記者 林智嵐 文/圖
調研組在莆田居民小區考察城市二次供水情況。
百姓用水有保障嗎?水關系民生,深受社會關注。4月18日至19日,部分省人大常委會委員、人大代表和省直相關部門人員,到莆田、長樂開展《福建省城市供水條例》立法調研。
近年來,我省城市供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。全省共有自來水廠150座(含備用水廠13座),日綜合生產能力約900萬噸,供水管道2.1萬公里,用水普及率97.6%,位居全國第8名,2015年水質抽樣綜合合格率99%。但目前我省城市供水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,如:城市供水管網“跑冒滴漏”現象嚴重,據測算,去年全省管網漏損率達21%,一些老舊小區高達50%;部分水廠工藝落后、設施老舊;一些地方供水投入不足,財政補償不到位等。
目前,我省城市供水管理主要依據國務院1994年制定的《城市供水條例》,該條例制定時間較早,部分內容已不能適應我省經濟社會和城鎮化發展的需要。“水是重大民生工程,因此,有必要制定《福建省城市供水條例》,以保障城市供水質量和安全,推動城市供水事業健康發展。”省人大常委會委員、法制委主任委員楊益民說。
條例草案針對當前我省城市供水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,重點從供水水源保護、供水經營與用水管理、供水設施保護、用戶權益保護、居民住宅供水設施管理維護、打擊竊水行為等方面進行規范。
【焦點一】 城市和農村供水要不要統一管理
目前我省城市供水管理主要由住建部門負責,農村供水管理主要由水利(水務)部門負責。
“我所在的小區屬農村土地,因此喝的是農村供水體系下的水;旁邊樓盤劃城市用地,喝的是城市供水體系下的水。”家住莆田城中村的一位代表談道,“當前城鄉一體化發展迅速,城市和農村供水是不是要統一管理?”
但也有代表認為,農村供水在水源選擇、設施建設、供水價格、管理與維護等方面與城市供水有較大不同,對城鄉供水做出統一規定的條件尚不成熟。當前應尊重現狀,才能在穩定推動的前提下,保護百姓用水利益。
【焦點二】 二次供水設施是否建管合一
自來水從供水廠管網進入小區后,往往需要經過小區管網加壓后送到各家各戶,這個過程就是二次供水。
當前,建材市場二次供水材料良莠不齊,價格相差很大,20多萬元到100多萬元的都有。300多家企業的管網有合格證,但是實際的合格率低,有的閥門用一年就壞了,得停水維修。一般情況下,房地產開發商不會在二次供水上花太大的成本,因此業主入住一段時間以后,小區管網就會出現滴、灑、漏等問題,影響用水質量。
調研組來到莆田歐氏臻城、皇庭駿景小區實地考察。這兩個小區的二次供水設備不是開發商建設的,而是由莆田水務集團建設和管理。“目前莆田市納入‘建管合一’管理的二次供水單位有29家,取得了一些成效。此舉可以避免各單位自行建設導致的材料品牌及備件混亂,有助于保障供水設施質量,降低建設和維護成本,提高管理效率。”莆田市水務集團有關負責人說。
“建管合一”是代表們討論最激烈的焦點。雖然目前看來,建管合一的小區管網質量較有保證,但代表們擔心,如果完全委托供水企業進行建設和管理,會不會造成行業壟斷。另外,供水企業的設備和管理好,但是價格也高,一些業主接受不了。
“施工企業的時間節點很緊,如果全市的工程都交給供水企業施工,施工力量跟得上嗎?技術力量過得硬嗎?專業配合有保證嗎?施工企業有實力也有監控人員全程監督。建議,非隱蔽部分看得到好壞,可以由施工企業來做;隱蔽部分交給供水企業。關鍵在于前期要做好材料目錄。”施工企業代表秦先生說。
“如果建管合一,供水企業既是建設者,又是驗收者,會有很多問題。有建設,就不能驗收;驗收者,不能參與建設。”“當前物權法規定供水設施是業主共有,替業主選擇供水企業不合適。”“目前,國家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,有壟斷制度的都要清理出來,外省也沒用建管合一的做法。”代表們激烈討論。
【焦點三】 小區的供水維護維修怎么做
“我們小區2008年交房,當時沒有房屋維修基金。2009年就出現漏水?,F在生活管網、消防管網漏水嚴重。請自來水公司設計,改造供水管網要300多萬元,消防管網100多萬元。每戶攤2000元,還要100%業主通過才行。部分業主不肯簽字,改造的難度很大。”福州銘安物業公司李主任說。
居民住宅供水設施日常維護的費用收多少?怎么收?重大維修或者更新改造的費用,由誰承擔?老舊小區,能不能交部分費用先做,能不能減少部分費用?這些也是調研中民眾反映較多的問題。
據了解,《福建省城市供水條例》由省政府起草,省人大常委會環境與城鄉建設工作委員會進行初步審查后,去年5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第一次審議。經過修改,去年9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第二次審議。目前正在進一步修改,擬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第三次審議。